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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皓法師:法華經偈頌選讀(五)
石頭同學會@香港佛學院 2016-05-27

法華經方便品偈頌:

諸佛兩足尊,知法常無性,佛種從緣起,是故說一乘。

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,於道場知已,導師方便說。

此二頌是說明一乘妙法即是諸法實相的著名偈頌。

頌意是:諸佛世尊能以權智了知世間一切諸法的現象,沒有一定的自性,但由因緣的聚散而轉變。成佛也是如此,要以無量法門的修習作為證得一乘實相的緣起。實相之法周遍法界,不離諸法本位,因此世間諸法的差別現相,也常住不滅。作為人天教主的諸佛,于道場成正覺時證知性相不二之理,為引導眾生,開示悟入佛的知見,共同證得此一佛乘的實相理,先方便說三乘教,後顯一乘妙法。

頌中所顯的諸法實相即是眾生的真如佛性。性相俱空的實相理,是眾生本具的正因佛種。三世諸佛,為欲令眾生開發此正因佛種,故隨眾生的機宜,巧說無量法門。以了因慧心性,熏習佛種;以緣因善心性,助長佛種;使正因佛種,萌菩提芽,開花結果。諸佛雖然方便說無量法門,其實所說,唯一佛乘。

頌中最常為人引用的是「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」兩句。是法,指常無性的實相之法,亦是本經所說的一乘妙法。「住」是常住不離之意。「法位」指十法界四聖六凡,情與無情諸法的本位。佛的意思是說:此一乘妙法,周遍於十法界諸法的本位,常住不離。

「世間相」,是指世間上一切諸法現象種種不同的差別相,此等諸法之相,原是變幻莫測,屬於無常,唯因此一乘妙法常住于諸法的本位,時刻不離,因此世間諸法現象之相,亦「常住」不滅。

世間差別現象是俗諦理,屬於相;實相理是真諦理,屬於性。以其性住於相,性不離相,故即性即相,即真即俗,故言:「是法住法位」。以其相不離性,即相即性,即俗即真,故言:「世間相常住」。因此,真俗相即,性相不二。

諸佛坐道埸,成正覺時,皆覺知此真俗相即,性相不二,事理圓融的諸法實相理,知眾生的佛性常住不滅,故以方便說法,令證一乘。

當然,對「是法住法位」中的兩個「法」字還有另一種解釋。「是法」,即一切色心之法。「法位」,即真如正位。一切色心諸法,皆安住於真如(法位)之中。換言之,一切諸法,皆依真如而得現起。如波依水起然。這種解釋也沒有偏離對諸法實相的理解,因此也是非常正確的。但就《法華經》頌中上下文的順承來看,以第一種解釋「是法」二字解為「一乘妙法」為佳。

「世間相常住」說明物我不二,法身常住。世間的一切事物無一不是依法身顯現而建立的。萬有雖有變遷,法身湛然不變。

蘇東坡在《前赤壁賦》中說:「客亦知夫水與月乎?逝者如斯,而未嘗往也;盈虛者如彼,而卒莫消長也。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,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;自其不變者而觀之,則物與我皆無盡也。」

他假水和月說明萬物的假相在變化而實體未嘗變易。從世間相的表面上看,似乎是滄海桑田,瞬息萬變不久長的,但事物的本體實無壞滅,不過在這邊壞了,到那邊又生了,搬了一個場而已。故經云:「性相不二、心境一體。」既然心——法身常住不壞,那麼世間相也就自然常住了。

僧肇大師在《物不遷論》中也舉數例詳論了事物毫無變遷的真理,其中最著名的四句話是:「旋嵐偃岳而常靜,江河競注而不流。野馬飄鼓而不動,日月麗天而不周」。意思是:常常看到的動的東西其實是不動的,如吹著的風(旋嵐)是靜的,奔流的江河是不流動的,奔跑的野馬的鬃毛飄揚實際上沒動,迴圈的太陽和月亮卻不是周而復始的。如果悟到了物不遷的道理,萬物實際上並沒有動過。因為時間是鏈狀的聯繫,這個鏈子解開,每個時間點上相應的東西,其實根本上沒有動的。緣起法的每一個片刻都安住於它自身的本位,並未曾離開;我們的感觀如果迷於表像,未能深入窮究,則會被流續之相所迷惑。

事物之所以不變遷,不消滅,究其實際,就在顯現、建立這些事物的根本--法身--是法爾不生不滅,亙古常存的。

世上諸法既交融涵攝,同時又各住自位,萬物不改其本來的位置而如實地呈顯,各個部門,各個成員,按照各自的角色,履行各自的職責,這就是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的境界。

古德(朴翁銛)頌法華「世間相常住」云:「世間相常住,黃鶯啼綠樹;真個可憐生,動著便飛去!」詩以鶯啼綠樹的動景,反形「世間相常住」,無盡的豔麗的風光正是我們的法身所顯現。如果思量計度「動著」,就會失去其本來面目,心逐境轉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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